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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节能减排目标:万元GDP能耗比降18%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将多措并举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到2015年,天津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8%,天津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8.6%、10.5%;天津市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9.4%、15.2%。
完成12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改造
30万户居民住上节能房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将强化建筑节能,“十二五”期间全市范围内将完成12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万户居民将住进“节能房”。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包括外墙外保温、屋面保温、节能门窗改造、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等部分。根据方案,天津市将严格新建建筑监管,确保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1200万平方米。实施办公、商业、医院等公共建筑能耗审计、能耗采集传输和温度检查,完成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发布居住建筑四步节能设计标准,研究公共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使建筑用能负荷降低30%。改造后,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气密性能大为提高,建筑物耗热量降低,供热成本降低,居住舒适度有较大改善。
2012年起加强交通节能减排
机动车油品升至国Ⅳ标准
天津市大力加强交通节能减排,从2012年起,天津市发展轨道交通,建设一批公交专用车道,大规模应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实现公共交通出行占比30%,油品将升级至国Ⅳ标准。
从2012年起,本市推进公共交通节能,发展轨道交通,落实公交优先,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公交出行比例达到三成。优化公路交通节能,推广公路甩挂运输,降低车辆空驶率,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运输工具,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加速黄标机动车淘汰进程,重点开展城区长途客运车辆及班线包车黑烟专项治理,对老旧公交车进行更新、淘汰和改造。逐步过渡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到2015年以前,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油品。
推广特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为群众提供优美洁净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多种特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群众提供优美洁净的生活环境。从2012年起,本市深化100家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任务,分类型、分行业推广泰达、子牙、临港、北疆、华明等特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的产业区域布局。以化工、冶金、电子、医药、建材等为重点,建设20条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行业特色突出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等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按年度公布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树立2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动清洁生产示范区建设,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城镇污水处理率逾九成
津城天更蓝水更清
根据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本市陆续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九成以上,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提高脱硫效率,让津城天更蓝水更清。
从2012年起,天津市大力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工业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压余热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节能服务和监测体系建设、节能产品(技术)推广、节能信息化建设等工程。到2015年,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由68%提高到71%;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92.8%以上,供热煤耗降低到每平方米17.4公斤标准煤。
加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与处理体系建设,加强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水工程和再生水回用工程。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污泥处置无害化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达到80%,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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