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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建筑节能打“强心针”

今年以来,湖北省建筑节能成效显著,经初步测算,1至9月全省累计形成建筑节能能力80万吨标煤;全省县以上城区继续巩固“禁实”成果,市州城区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全覆盖,县(市)城区达90%。
截至9月底,湖北省城镇在建建筑4690.56平方米,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8%。武汉市在中心城区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的低能耗标准,襄阳、宜昌市积极开展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全省各地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确定创建项目42个,总面积269.02万平方米,年内已有11个项目获绿色建筑标识,总建筑面积44.78万平方米。
多措并举成效显
为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提升节能工作水平,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了6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大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该省强化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到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闭合式管理,严格实施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节能标准。
二是强力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该省指导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市县,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确保示范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12层以下居住建筑强制实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制度。扩大试点示范效应,确保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该省以武汉城市圈为重点,以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花山生态新城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抓好试点示范和科技创新,带动全省各地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确保全省建设绿色建筑面积170万平方米以上。
四是加强公共建筑节能工作。该省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确定重点用能建筑,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建筑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促进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和节能改造。加快省级和武汉、襄阳、宜昌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指导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建设,促进各地落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实施项目。
五是积极探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方法和途径。该省按照国家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在夏热冬冷地区实施50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要求,组织开展试点,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和技术路径,扎实稳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完成8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六是促进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深入推进。该省在巩固市、县城区全面“禁实”的基础上,组织开展100个中心镇的“禁实”工作,确保今年完成11个中心镇“禁实”达标。大力发展新型墙材,提升新型墙材品质,丰富品种规格,适应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需求。在巩固城市城区“禁现”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散装水泥应用向新农村建设延伸。
科学谋划谱新篇
在此基础上,他们在充分调研后从4个方面对做好2013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一是继续强化建筑节能工作。明年建筑节能将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强化工程项目的节能监管,特别是县级建筑节能管理水平,提高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同时,在武汉城市圈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认真组织开展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途径。三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在市州中心城区特别是新城区建设中积极引进绿色低碳理念,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积极推进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项目建设,扩大示范范围,提高示范效应。四是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基本建立全省及武汉市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全省累计完成100栋公共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实现实时动态在线监测。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组织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夏季、冬季室内温度控制检查,促进公共建筑行为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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