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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公布334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任务

今年开始,湖南省长沙市能源局大力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名录管理,着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为长沙市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单位GDP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6%约束性指标提供有力支撑和根本保障。
近年来,长沙单位GDP综合能效保持了中部省会城市先进水平。为响应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根据《长沙市节约能源办法》的规定,长沙率先于全国省会城市制定出台了《长沙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
节能低碳行动实施对象主要包括在长334家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其中涵盖65家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长单位。据测算,这些单位的能源消费量占长沙市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耗总量的41%以上。在《方案》中,给每家用能单位都明确了节能目标任务,要求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包括锅炉(窑炉)改造和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库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解约和替代石油等示范工程。
同时,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加强能效对标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等要求。
长沙市能源局局长缪晨光表示,“节能是一项全民行动”,纳入《方案》的单位不但包括传统能耗企业,还有服务业、小型制造厂、高校等用能单位,通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低碳行动,真正在全市形成合理用能、科学节能的良好氛围。
下阶段,长沙市能源局还准备筹建能耗监测平台,确保监管更到位,将节能低碳行动不断引向深入,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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