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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明确2013年能源重点工作目录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新雄主持召开原国家电监会和原国家能源局第三次党组联席(扩大)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能源重点工作目录》,研究部署有关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能源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国家能源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进事关能源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科技、重大改革、重大监管、重大民生,切实提高能源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战略利益,维护能源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3年能源重点工作目录》。会议认为,《2013年能源重点工作目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反映了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要求,对开展2013年能源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会后,要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抓紧修改和完善,待国家能源局 “三定”规定出台后及时调整和修订,作为全年能源工作目标管理的依据。
会议对2013年能源重点工作的落实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牵头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细化方案,结合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把每一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要列出时间表,实行目标管理,有序推进。二要加强协作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提高执行力和效率。三要创新思路,转变作风。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矛盾。四要加强考核督查。要强化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落实年中检查、年底督办,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完成,实现全年能源工作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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