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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级专项资金为循环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2011年、2012年,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分3批共安排专项资金24.16亿元,实施了一批融资平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及有关前期项目,为全省循环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融资平台建设共投入专项资金11.3亿元,引导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热水工业园区投融资公司注册资本金达40.55亿元,注册资本金放大了3.59倍,并以10倍效力撬动融资总额达116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专项资金7.3亿元,引导总投资达26亿元。实施了金属镁工业园区至109国道进场道路、格尔木光伏产业园区光伏电站送出工程等一大批水、电、路基础设施项目,使园区基础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另外,产业及科技平台建设投入专项资金0.658亿元,实施了金属镁一体化、海西州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研发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东川工业园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等产业和平台建设项目,对延伸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发挥了重要作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主导产业体系规划、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格尔木工业园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煤基多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一批前期项目也得到专项支持,促进了各产业体系之间的横向融合、纵向延伸,引导和推动了项目的落地及后续开工建设。与此同时,我省积极争取园区循环化改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共计4.66亿元,引导企业、地方总投资高达216.85亿元,通过一批产业项目的实施,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节约了能源,减少了废弃物排放,延长了产业链条,有力促进了全省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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