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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庄浪梯田首次列为省级文物进行保护

从甘肃省文物局了解到,与庄浪梯田一同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还有兰州水厂、白银露天矿旧址、玉门油田老一井、引大入秦工程、康县茶马古道、兰州水车等,共15处。其中既有近现代以来的工业遗产,又有农业文化遗产和文化线路遗产,以保存完好的实物和遗迹见证了甘肃多个领域的发展和变迁。
庄浪梯田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为了增加粮食生产和改造自然环境,40万庄浪人艰苦奋战了30多个春秋,在荒山和坡地上建设和改造出百万亩水平梯田,被称为“中国梯田化模范县”。
除庄浪梯田等15处新品类文化遗产外,此次甘肃省还将64处古遗址、6处古墓葬、29处古建筑、2处石窟寺及石刻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甘肃省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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