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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农村饮用水环境整治试点

据报道,为了扎实做好吉林省“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2011年,吉林省将集中安排2000万元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在全省首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工作。
据介绍,此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开展对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散养密集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已确定榆树市红星乡郝家村、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民主村、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等4个村作为吉林省首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试点村。
此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省环保系统将层层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年后4个试点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理、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率≥80%的工作目标,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保证让4个试点村共计2467户、10562人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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